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賀小紅)近日,在江永縣檢察院的持續有力監督下,通過與社區矯正、公安、法院等部門的跨部門、跨省協作,一名逃避社區矯正監管的罪犯在廣東境內被抓獲并被收監執行。
失聯漏管,法律威嚴不容挑戰。2024年8月,廣東省博羅縣人民法院將罪犯盧某某交付江永縣社區矯正機構執行。但盧某某未按規定報到且無法聯系,后經多方協查仍下落不明,江永縣社區矯正機構立即將情況通報江永縣檢察院,經該院核查發現罪犯盧某某確系故意逃避監管近一個月,且公安機關協查確認其軌跡不在江永縣,已嚴重違反了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規定。面對這一公然挑戰司法權威的行為,該院果斷“亮劍”,向社區矯正機構提出要“兩手抓”的監督意見,即繼續查找其下落的同時做好啟動提請撤銷緩刑收監的準備。
聯動攻堅,檢察監督亮劍破局。2024年9月初,在江永縣檢察院的監督下,縣社區矯正機構向博羅縣人民法院提請建議撤銷盧某某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收監執行。同年9月27日,博羅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罪犯盧某某緩刑,決定對其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拘役六個月。裁定生效后,罪犯盧某某仍下落不明,追捕又成為關鍵。2024年11月,江永縣檢察院向江永縣公安局發出書面監督意見,明確提出盧某某已符合收監條件且處于在逃狀態,督促該局立即啟動上網追逃程序,實施抓捕。
跨省協作,漏管罪犯終落法網。2025年6月,潛逃近一年的罪犯盧某某在廣東省境內被公安機關抓獲。江永縣檢察院持續發力,積極督促江永縣公安局與博羅公安及法院緊密銜接跨省押解、文書銜接等問題。同月17日,江永縣公安局將盧某某安全押解返永并送交永州市看守所執行原判拘役六個月刑罰。
對盧某某的成功收監,是江永縣檢察院依法履行刑事執行檢察監督職能的生動實踐,有力釋放了“緩刑≠自由”“拒矯必究”的強烈信號,它不僅是對盧某某逃避法律責任行為的嚴正回應,更是對社區矯正這一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嚴肅性的堅決維護,彰顯了檢察機關對任何企圖逃避刑罰執行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雷霆手段。
下一步,江永縣檢察院將繼續以兩高兩部《關于規范判處監禁刑罰罪犯交付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為契機,持續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不斷強化收監督押監督力度,確保每一份生效裁判都得到工應不折不扣地執行,以檢察擔當筑牢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
責編: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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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